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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远翔新材(301300)(301300.SZ)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主要针对日前上市公司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远翔新材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3年~2025年产品销量增长率分别为不低于20%、40%、80%或公司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100%。

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3年~2025年产品销量增长率分别为不低于16%、32%、64%或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4800万元、6400万元、8000万元,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80%。

远翔新材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上市公司2020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6561.88万元、7687.01万元、5326.23万元。

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说明净利润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业绩考核目标B中2023年净利润指标低于你公司2022年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激励计划显示,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以及王承辉之子王芳可。

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详细说明上述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具体工作职责、任职时间、工作业绩、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贡献等,说明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过程及合理合规性,获授限制性数量的确认依据,与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图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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