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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在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发生了一起双方车辆因“闯红灯”和“抢黄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当晚,三山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三山经济开发区S334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民警立即协助将电动车驾驶人送往医院,随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通过该路口视频监控显示,事发时,该路口的绿灯已经变成黄灯闪烁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径直快速驶去并未减速,就在此时一辆电动车在马路左侧突然左转闯红灯过马路,轿车发现情况后急忙刹车想躲避,却已来不及,随后电动车倒地。最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小轿车驾驶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应当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不管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是交通违法行为。驾车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绿灯时减速通过,黄灯时未过停止线的车辆就应当停车,等待下一轮绿灯再通过。

大江晚报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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