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安庆出台《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方案》,到今年底,迎江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52%;建成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完善收运处置体系。2025年底前,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资料图】

根据《方案》,我市对生活垃圾统一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分类。居民居住区及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机场、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分类;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各区合理选定并建设运行垃圾投放站点,居民小区完善垃圾分类站点布设;非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或分散投放点。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条件具备的应接通水电和监控设备;现有各生活小区、老旧小区参照新建小区标准设置集中投放点。公共场所投放点应建设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厢房等。

我市统一垃圾分类站点标识和垃圾桶颜色,按分类标准配备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居民或责任主体按分类要求,在家中或相关场所分类生活垃圾后,进行定时投放,投放时间由各区自行确定。分类投放实施两个月后,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全面撤桶并点。

在投放管理方面,对居民未破袋分类投放的行为,督导人员将宣传引导,并如实记录居民分类生活垃圾投放量、准确率等信息。鼓励各区设立居民“生态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建立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提高居民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

垃圾分类处理有章可循

《方案》指出,各区可采取市场化运行模式,将可回收物的投放、收运、分拣、处理委托第三方运营,进行资源化利用,也可自行运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今年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扩能建设。各区应加强对辖区厨余垃圾日常监管,指导餐饮行业企业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以厨余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规划建设我市大件废弃物处理中心,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至少设立一处废旧家具集中投放点,向市民公布投放指引及预约清运方式;在辖区住宅区规范设置废旧织物智能回收箱。

构建垃圾分类责任体系

《方案》明确,我市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硬件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纳入全市学校(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发展规划,今年底前,完成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落实经费保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投放设施设置,建立分类台账。社居委负责指导居民进行分类。

物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并纳入物业单位评级和信用考核。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 通讯员 甘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