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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全面开展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和层级进一步拓展,评价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精准选取评价对象,树立评价“风向标”。评价范围涵盖“四本预算”,共15个评价对象,包括12个重大项目、1个部门整体、1项财政政策和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涉及财政资金100亿元。评价对象的选取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部分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政策和项目纳入评价范围。
科学制定评价方案,规范评价“说明书”。制定财政评价工作方案,细化评价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双评审”和“双报告”方式开展评价,即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报告均需经过专家评审;在15份评价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撰写总报告报送市政府和市人大。按照评价任务难易程度分别从省级和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中选择第三方机构引智借力。
严格评价质量管控,制定评价“度量衡”。评价前,通过政策梳理、座谈走访、现场勘察等,充分做好评前调研,设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过程中,科学采集数据、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完善工作底稿,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改进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注重拓展评价成果,增加评价“附加值”。通过绘制评前准备、项目调研、现场评价、报告撰写、评价完成5个阶段的思维导图,不断总结评价工作经验,培养锻炼评价工作队伍,提升评价能力和水平。同时,“以评带培”,帮助被评价部门单位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指导被评价部门单位完善绩效目标,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库优化升级。
施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