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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我市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及中考招生录取工作作出安排。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七年级学生开始,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地理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成绩。
对于在我市就读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届考生,已报名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但实际未参加考试的八年级学生,经学校和县区教育考试机构确认为缺考弃考的,考生成绩按照零分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已报名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并实际参加考试后,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的,原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成绩有效,考生成绩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不得重复报名考试。2024年以后(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休学原因未参加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当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考生成绩计入其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
对于在市外就读中途转入我市及在市外就读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届考生,在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报名结束前,由外市(含外省)转入我市的学生,须在我市报名参加上述两科目的考试,考生成绩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在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报名结束后,由本省外市已将生物学、地理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且计分方式与我市相同的转入的学生(含在本省外市完成义务教育当年回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若在原就读地参加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原就读地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成绩可计入我市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若在原就读地未参加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须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当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考生成绩计入其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
记者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