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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铜陵市消保委联合芜湖、安庆、马鞍山、宣城、池州、黄山市消保委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吃、住、行、游、购、娱时,谨防“被捆绑”或“被搭售”。
今年“五一”假期是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的第一个“五一”假期,餐饮、旅游及与之关联的订票、订单呈井喷式增长。七市消保委提醒,在享受假期的同时,消费者应警惕“捆绑销售”,学会拒绝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在“捆绑销售”面前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熟悉其中相关条款,明确自身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仔细查看交易规则及商品、服务的说明信息,避免因不小心或识别不清而选择了不需要的搭售商品或服务。在遭遇不合理“捆绑销售”时,要及时保留证据,积极地运用法律武器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安徽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或www.ah315.cn网站投诉。
许建静 孙照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