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池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为保障孤儿生存与发展权益,我市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标调整。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800元/人/月提高到19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到155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目前,全市孤儿9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4人,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1-4月份,全市发放孤儿生活救助资金249.82万元。
记者 杜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