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恢复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我省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8月31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提出了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

在拓展文化旅游消费方面,广东将持续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引导各地市制定实施文旅消费惠民政策措施,鼓励发放文旅消费券或惠民卡,举办文旅消费月、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同时,将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打造提升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线上演播、数字艺术、“互联网+旅游”等新型文旅业态加速发展;开展“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通过发放活动消费券等方式,对消费者予以补贴;支持各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在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方面,广州、深圳将进一步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购车指标。此外,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另一方面,珠三角地区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同时,广东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

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广东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提出,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各地市将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省级财政将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

此外,广东还将继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各地市落实《2022年广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消费券的省级奖补资金。广东还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20%,时间开展至10月31日,并对各地市发放消费券实行奖补政策。(驻穗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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