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等11家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此次约谈针对的聚合平台,其本身并不从事客运服务,而是提供“交易撮合”,将流量分发给接入的网约车平台,通过第三方网约车平台为乘客提供打车服务。此次约谈强调了聚合平台的主体责任,以此为标志,聚合平台和接入平台“踢皮球”的事将大大减少。

以“提醒式约谈”为名,意味着此次约谈旨在防患于未然。为此,约谈提出了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等具体要求,其中强调“要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阳光行动’要求,提高经营策略的公开透明度,健全客服体系,维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网约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是此次约谈内容的一大看点,给广大网约车从业人员吃了“定心丸”。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国共有279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460万本、车辆运输证188.2万本。与此同时,7月份全国网约车订单量为6.95亿单,环比上升了9.3%。在网约车行业快速回暖的背景下,明确行业责任主体、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近日,有关网约车司机与乘客的“空调之争”在网络上引发讨论。表面上看,这是乘车费引发的矛盾,实际上却隐含着规范利益分配机制的期待——如果平台不能保障网约车司机的权益,司机很容易将压力转嫁给乘客。网约车司机的整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市场的健康状况,只有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的正当利益,才能更有效率地实施日常管理,从而更有力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赵志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