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鹅”执行“内外有别”的退换货政策,持续引发关注。有网友梳理了多个国外奢侈品牌的退换货相关条款,发现类似情况同样存在,绝大多数品牌明确:在中国门店购买的商品“只换不退”。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退换货可分为两种:一是有理由退换货,若商品有质量等问题,消费者可在7天内要求退换货;二是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平台购买,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因此,这些品牌的做法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是确定无疑的,更何况“加拿大鹅”退换货事件还是因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引起的。
那么,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这些奢侈品牌何以仍然如此傲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或与中国消费者缺乏高效的维权手段和维权成本过高有关。
消费者作为个体,与财力雄厚的品牌相比,在交易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因此在维权上也天然处于下风。要改变这种弱势地位,需要法律撑腰。集体诉讼制度由此应运而生,成为解决大量群体纠纷的一项国际制度。其优势在于,法律允许一个或数个受害者代表所有人提起诉讼,一旦成功获赔,其他受害者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样就使得成本得以摊薄,同时赔偿额会更大,对企业的威慑力也更大。
2019年,美国AMD半导体公司就因虚假营销,在一起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中付出了高达1210万美元的代价。今年9月,伦敦一家法院也批准了针对全球支付处理商万事达卡100多亿英镑(约合1000亿元人民币)的集体诉讼,获赔人数高达数千万,万事达卡被控10余年间收取了过高的“交换费”。
集体诉讼制度对提振消费、维护市场公平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也日渐为我国所重视。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就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目前,一些城市的消协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并在实践中取得一些成功,但要广泛应用仍需法律出台。有法律撑腰,才能更好地让这些奢侈品牌从“内外有别”转为“一视同仁”。(首席评论员 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