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保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结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安排,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告,我省将定向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实施期限为:相关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缴纳2022年4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2022年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4月26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即申即享”:通过数据共享判定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相关企业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登录,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中确认申请后,直接享受缓缴政策。

5月2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恢复办理业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上“即申即享”方式办理。补缴费款: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缓缴政策待国家文件下发后另行制定。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本地12333电话咨询,或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记者 祝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