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 因为脸上有一些小小的雀斑,家住宿州市埇桥区的年轻女子刘敏(化名)去美容店祛斑,接受了液氮冷冻祛斑后,最终却落下了大面积的瘢痕,还造成了伤残。一气之下,她将美容店负责人起诉至法院。近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液氮祛斑美容遗憾变成了毁容
王丽(化名)在宿州市埇桥区开设一医疗美容服务场所。
30多岁的刘敏家住不远处,因为面部长有一些雀斑,她就想将雀斑祛除。2021年4月15日晚上,刘敏去了王丽的店内接受了祛斑处理。王丽使用液氮冷冻技术为刘敏做祛斑美容。
然而,刘敏当晚就发现面部肿胀,第二天面目全非。
事后,刘敏发现面部因液氮冻伤导致面部瘢痕增生。同年7月8日,因刘敏向当地派出所投诉,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方做了询问笔录。同日,王丽向刘敏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因药物用量超限造成刘敏面部受损造成瘢痕增生,经多方治疗尚未痊愈,愿意为刘敏继续治疗,直至满意为止,愿承担所有费用。
2021年8月,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王丽属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执业,对王丽作出行政处罚。
同年11月,安徽某某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刘敏的左面部皮肤损伤遗留增生性瘢痕形成面积达16.3平方厘米,属于八级伤残。
美容店担责九成被判赔偿16万余元
为了讨一个说法,刘敏向宿州市埇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丽赔偿损失共计18万余元。
王丽辩称,不同意刘敏的诉讼请求。“做之前我跟她说了做完之后会有几天的尴尬期,这几天如果没有护理好会造成皮肤感染等情况。我用的也是正规的产品液氮,很多医疗机构都在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王丽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执业并操作不当,致使刘敏在其经营场所接受祛斑服务后,因液氮冻伤导致面部瘢痕增生。因此,王丽应对刘敏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刘敏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明知接受案涉如此程度的医疗美容服务,应前往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但其在未了解被告有无资质的情况下即接受了被告的医疗美容服务,其对自身损害也应负一定责任。
法院综合酌定作出判决,王丽承担90%的责任,赔偿刘敏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6.7万余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