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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市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将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含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易燃性、反应性危险废物的单位)纳入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工作分时段开展部署、自查、核查以及抽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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