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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怀着侥幸心理,凌晨冒险开车上路,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交警酒精检测,借机逃离,最终造成一被害人重伤的后果。据广德法院6月21日发布,近日,广德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该起案件,被告人涂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9月5日晚,涂某与亲友聚餐,席间饮用约二两白酒,后涂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到桐汭路与健民路交叉路口的斑马线处,与被害人冷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上的冷某、姜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涂某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交警电话通知到案。6日1时许,涂某到达交警队,并被安排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为逃避检测,涂某借机逃离,直至早上9点多到交警队投案。经认定涂某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经鉴定,姜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具有逃逸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涂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鉴于被告人涂某系过失犯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以及认罪、悔罪表现,宣告被告人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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