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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建立中央创新区公共服务机制,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日前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据悉,《管理办法》中的中央创新区是指依托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园区产业园,建立政府引导、科技服务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运作、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开放性科研设施、专业技术服务、投资融资、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中央创新区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从创意构想、技术研发到实验室研究、检验检测、中试放大、孵化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系统,在降低社会创新成本、促进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建设。

以产业园区为基础,中央创新区的建设在功能划分上包括共享核心区、研发机构入驻区两大区域。在共享核心区将搭建专业服务平台,实现五大服务功能,如研发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公共技术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以及综合孵化服务。在研发机构入驻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四位一体的研发总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中央创新区建立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诺奖工作站等各级各类研发机构。聚焦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中央创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中心。

市科技局建立了中央创新区绩效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中央创新区建设运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市财政设立中央创新区专项经费,对新认定的中央创新区按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建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资金。

中央创新区将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共享基础设施、聚集高端研发机构、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贯穿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资金链的支撑载体,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本报记者赵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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