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上传视频引热议 律师称店员或涉嫌违法(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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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近日,一位上海消费者上传了一段自己在全家便利店买红豆餐包被拒收人民币的短视频,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有网友称,支持拍视频曝光店家;也有网友提出,问题会不会出在一张已经停止流通的“贰角”纸币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当事人陆伯伯,请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
店员称“上面”不让收
陆伯伯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8月9日清晨6时50分左右。当时,他先是到真光路上的一家全家便利店买早点,发现门店关门后,转而走到位于梅川路步行街上的一家全家便利店内。“进店后,我挑了一只红豆餐包,价格是5元6角。我走到柜台旁边,向店员说用硬币和纸币付钱。然后,我就拿出4个一元硬币、14个1角硬币和1张2角纸币,一共是5元6角。”陆伯伯讲,他今年已近80岁,从来不用支付宝或微信等电子支付,事发时,他的皮夹里还有一张100元的纸币,为了不让店员找零,他才选择“凑齐”这些零钱付款。
“没想到,店员瞄了一眼,就跟我说‘不能收’。”陆伯伯当即询问原因,对方称是“上面的规定”。“他跟我说,‘上面’不让收,他们就不能收。”陆伯伯感到不可思议,随即质疑:这些都是真币,有何理由拒收。但店员拒绝回应。
陆伯伯讲,这些零钱是他出门买菜购物时的“找零”。他习惯了使用现金,这么多年来,从来没遇到钱“花不出去”的情况。最终,陆伯伯明确告知店员,会拍摄视频发布到网上,“但这位小伙子还是不以为然,我就把5元6角放在柜台上,把餐包拿回了家。”
陆伯伯当天购买的红豆餐包和所用现金。
记者拨打全家客服热线,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评论区已“炸开了锅”
点开这条视频后可以看到,评论区已经“炸开了锅”。
有网友坚定支持陆伯伯:“拒收人民币违法,这种行为就应当曝光!”也有网友指出,全家店员拒收现金,会不会是因为一张贰角纸币“惹出了麻烦”:“这张纸币是第四版人民币,可能已经退出流通领域。”由于视频拍得比较清晰,记者看到这确实是第四版人民币的贰角纸币,其主色调为蓝绿,正面图案为少数民族人物头像,背面图案为国徽。
陆伯伯称发布视频之后,“小红点”(通知)就没怎么停过。自他开通微信视频号之后,还从来没收到过这么多的评论。他仔细浏览了网友们的说法,也在评论区里回复了一些质疑:“首先,我不是故意刁难,确实平时只用现金,也没碰过壁;其次,我认为如果那位全家店员能够好好跟我解释一下的话,我又怎么会不理解?”
记者在短视频中发现,面对陆伯伯的拍摄镜头,店员始终戴着Airpods耳机,默不作答。
面对桌上的零线,全家店员戴着耳机冷漠拒绝。受访者供图
流通货币不应拒收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他表示,从该视频来看,全家店员拒绝收取人民币的行为当中,确实存有违法的部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
有鉴于此,陆伯伯手中的贰角纸币确为第四套人民币,属于禁止流通的范畴,这张纸币可以被商家拒收。不过,其他一元和一角硬币,显然不在该公告范围内,属于目前仍在流通的人民币,商家没有任何理由拒收剩余的钱币。
秦裕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条例》中的第六条更是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综上所述,全家店员拒收陆伯伯的现金,这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应由相关部门对商家予以处罚;另外,面对不会使用电子支付功能的老年人,即便他们手中有部分‘旧币’,也应当给予正确告知和引导,而不是冷漠待之。”
对此,新民晚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