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下午,市检察院以视频连线的形式召开天津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天津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天津检察机关自2020年5月开展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以洗钱罪提起公诉43件44人,是之前十年起诉案件数量的3倍,涉及资金2亿余元。特别是东丽区检察院成功起诉全市首例自洗钱案件,引起较大反响。

在专项行动中,天津检察机关对近年来发生的洗钱犯罪上游七类犯罪案件和掩饰隐瞒类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对排查出的全部线索处置规范、可追踪溯源。为规范办案流程,全市检察机关还建立“一院一表一台账”和关键节点备案制度;在洗钱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环节,各分院、基层院均需向市检察院报备相关法律文书。

专项行动期间,天津检察机关多次与市纪委监委就洗钱罪的实务认定问题双向交流;加强与公安机关有效衔接,建立洗钱案件双向反馈制度;与市高法召开惩治洗钱犯罪专题研讨会,对洗钱犯罪案件的行为方式、相关情节认定等问题达成共识;加强与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天津海关缉私局的沟通,在案件研商、线索移送、技术支持等方面密切配合,在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对接。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格落实办理上游犯罪、追赃挽损时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要求,组织洗钱线索专项核查;加强洗钱罪罪名认定与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整体指导和培训,精准把握洗钱罪构成要件;以助力上游犯罪“打财断血”为着眼点,与有关单位合力惩治犯罪、追赃挽损,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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