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3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金洪钧介绍,中国消费者协会把2022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主要有四个方面涵义,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四方面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摄
“共促消费公平”包括四方面涵义。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法律法规是实现消费公平的基础和保障。虽然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公平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很多消费领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同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的修订完善,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科技进步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平台和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使用,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守好科技伦理底线,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他们享有均等的机会参与消费活动,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的消费公平。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促消费公平就是倡导消费者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让子孙后代能够与我们一样公平地享有消费权利,实现更可持续发展。
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维护竞争秩序,共促消费公平,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狠下功夫;二是着力强化监管执法,守牢消费安全,主要是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大安全;三是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维权效能;四是着力推进教育引导,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