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1日,男子陈某在贵州铜仁梵净山游玩时,用登山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的石壁上刻划了“丽水陈国”4个字。这种不文明行为引发其他游客批评。铜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月25日,法院当庭判决被告陈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据《检察日报》3月27日报道)

刻划4个字就被罚12万余元,相当于刻一个字就要付出3万元,这让随意刻字者心痛的同时,对其他心存侥幸刻字的人也是一种震慑——景区随意刻字等不文明旅游行为绝不是一件小事,不但要付出真金白银,还可能因此被判刑。

旅游是涤荡身心、愉悦心灵的美好享受,但享受美好风景的前提是遵守旅游管理规定。遗憾的是,近年来,在景区乱涂乱刻等不文明旅游行为时有发生。去年3月21日,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潇洒”刻字,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事实上,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文旅部2018年12月出台的《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中,都加大了对不文明游客的惩戒力度。但现实中不文明旅游行为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对不文明旅游“习惯成自然”,没有养成文明旅行的自觉意识外,处罚过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地方对轻微不文明旅游行为,主要还是靠劝导,很难让更多游客对文明旅游产生敬畏感。

文明是出游的“通行证”。游客陈某为自己的刻字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但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对文物造成的不可逆损害。要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仅靠“罚”还远远不够。一方面,应设立“黑名单”惩罚机制,把那些恶意在景区、保护文物上刻字刻画的破坏者列入“旅游黑名单”,让其“一时失德,处处受限”,并警示其他人“长记性”。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对恶意在景区或保护文物上刻字刻画行为“零容忍”,让相关人员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如此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才能有效遏制旅游不文明现象,倒逼更多游客遵规守法,文明出游。(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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