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祭扫 关注消防安全

河北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河北日报讯(记者高珊)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踏青活动增多,加之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高。4月2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呼吁社会公众关注消防安全,通过网络、献花、植树等安全、环保的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野外祭扫应严防火灾,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划定安全区域焚烧香烛纸张,提前清理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同时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井盖等,严禁乱扔烟头。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一切明火。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家长和老师应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外出踏青,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不要随意丢弃火种。野炊结束后,应就近取水将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尽量向水源充足和林木稀少的区域逃生,可用打湿的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

驾车外出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装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不靠近杂草、树木,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如出口被火势封堵,可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场所应做好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强化员工培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应在岗在位,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林区、墓区等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遇有火情,群众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并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