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印发

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近日,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规划提出,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省上下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持续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稳步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防灾减灾水平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指挥体制、责任机制、协同机制、会商机制、舆情应对机制、恢复重建机制等更加合理,京津冀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

灾害事故防范水平全面提高。灾害事故风险底数全面摸清,风险治理更加精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和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应急处置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更加优化,配置更加合理,救援协同应对更加顺畅,预案管理更加科学,应急实训演练更加有力,应急救援效能明显提升。

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成果转化更加高效,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应急产业日趋壮大,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文化深入人心,市场化应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七方面发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规划明确提出7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科技信息支撑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提升社会协同应对能力等任务。

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完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完善恢复重建机制,完善京津冀应急管理协作机制。

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健全法规规章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强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提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监控预警能力,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抢险和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增强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提升应急科技信息支撑能力。实施智慧监测预警,实施智慧辅助决策,实施智慧监管执法,实施智慧救援实战,实施智慧社会动员。

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应急文化建设,提升应急队伍素质能力。

提升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发挥市场参与作用,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六大重点工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

根据规划,我省实施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建设、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应急科普宣传教育等六大重点工程。

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加强省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能力。在我省应急管理信息化总体框架下,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的应急管理新模式。建设多源感知手段融合的多灾种、多链条、全要素、全周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技术体系,实现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海洋、林草、农业等灾害系统风险模拟、多维可视化仿真推演以及信息辅助决策。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以及相关区域进行三维建模,实现三维厂区与监测数据、监控视频融合,形成三维倾斜摄影数据,为多维度全面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全面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部署,组织开展河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省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利用国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多尺度区域风险评估与制图,制修订灾害风险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或拟建的公园、绿地、广场等,按标准规范建设1个具有指挥功能的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做到标志标识规范化、功能区域规范化、设备设施规范化。配置住宿、供水、供电、通信、医疗、防疫、厕所、排污以及消防、物资储备、应急指挥需要的各种设施,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用于满足一定数量的常住人口临时避险和短期安置或长期过渡安置需要,满足大震巨灾情况下省级指挥部应急指挥需要。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分步推进,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逐步推广。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在组建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基础上,以提升队伍战斗力为核心,研究探索机构健全、队伍稳定、管理规范、训练正规、经费落实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模式,努力实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统一防扑职能、统一培训演练的建设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各级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开展专业技能训练,严格量化考核评标,不断提高队员专业素质,具备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坚持标准化建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完善各级专业队伍营区营房、办公场所、训练场地、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队伍备勤训练需要。加强扑火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车辆、通信指挥器材、安全防护装备和灭火机具装备等,结合实际加大以水灭火装备和大型、特种装备建设投入,强化机动作战和跨区增援能力。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做到全员24小时值班备勤,编组开展携装巡逻,随时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情;高火险时段和高风险区域,严格落实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驻防,形成点状支撑、区域联动、快速到位、高效扑救的布防格局。

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综合考虑我省主要灾害风险分布、救援力量辐射范围等因素,建设省应急救援中心,分为环首都、环省会和环渤海应急救援分中心。在张家口市建设环首都应急救援分中心;依托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在石家庄市建设环省会应急救援分中心;依托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项目,在沿海城市建设环渤海应急救援分中心。应急救援分中心均设有应急指挥部和综合救援基地、培训演练基地、物资装备储备基地、航空保障基地,满足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工程。加大应急科普精品推广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推送应急科普读物、动漫、短视频等宣教产品。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原则,支持各地对现有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场地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资源和废弃矿山、搬迁企业旧址及遗留设施,或依托科技馆、城市森林公园、灾害遗址公园等,建设具有灾害事故科普教育、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相关功能的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街道)和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视情况授牌设立省级、市级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4项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规划提出4项保障措施,确保主要任务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发挥规划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把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紧密结合起来,逐级分解任务,逐项组织实施,逐个督促落实,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协调配合。省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确保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省级规划协调衔接、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全面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投入保障。我省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投入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企业应急管理投入责任,拓宽应急管理投入渠道,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监督评估。我省建立监督检查、跟踪分析、中期评估和期末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及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适时公布各地、各行业领域规划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规划的地区和单位,强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确保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主要任务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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