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餐饮企业明目张胆设置最低消费门槛的情况明显改善。然而,最低消费并没有完全根除,而是变得更加隐蔽,比如一些餐馆就推出了网红景观位、必点招牌菜等收费名目。(据《工人日报》4月12日报道)

食客到饭店就餐本可以自由选择座位,而把某一特定位置的座位划出来,规定必须消费一定金额才能入座,这显然有悖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本想适量点餐,但必点招牌菜往往导致多点菜,这有违“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法律要求和主流价值。

网红景观位、必点招牌菜等收费名目,没有最低消费之名,却有最低消费之实。无论祭出什么名号、换上何种马甲、推出怎样的变种,最低消费套路都难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本质。《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难逃法律制裁。

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最低消费形式,有关方面在运用经济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及时曝光最低消费的新形式、新手段,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消费者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第一时间拒绝餐厅此类侵权行为,并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倒逼不法企业主动整改。如此多方发力,就能遏制最低消费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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