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提高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近日,石家庄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提高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相关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这是石家庄市近10年来首次调整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据介绍,此次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范围包括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以及教研机构。调整的最大亮点是调整提高了中小学校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各县(市、区)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省级示范性高中不高于35%,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不高于30%,小学不高于10%,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不高于6%,其他合格幼儿园不高于5%,中学教研机构不高于45%,小学教研机构不高于55%。
与以往相比,高中、初中、小学高级专技比例将分别提高5%,幼儿园高级专技比例将提高3%,大大拓宽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职业上升发展通道。
石家庄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这一创新政策将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全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岗位设置管理,加强结构比例调控,从而拓宽教师队伍发展通道,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