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出台前置绿色信贷认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办法

绿色建筑信贷对标“双碳”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联合印发《雄安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前置绿色信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保证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

“绿色建筑”是什么?“绿色建筑贷款”发放范围是什么?“前置绿色信贷认定”内涵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解读。

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城镇新建建筑(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及新区绿色建筑标准。

《办法》所称“绿色建筑贷款”是指金融机构面向雄安新区范围内,发放给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专项用于承建规建部门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的贷款。服务于绿色建筑项目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贷款,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要求的,纳入绿色信贷管理范畴;符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要求的,纳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管理范畴。

该负责人表示,“前置绿色信贷认定”是指为支持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使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将绿色建筑贷款的绿色信贷认定环节前置至项目建造阶段。

绿色建筑信贷对标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及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功能定位

《办法》提出,绿色建筑信贷对标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及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功能定位,构建与新区发展相匹配的绿色信贷配套支持体系,统筹引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及金融服务持续优化。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及标准,引导和规范绿色建筑发展。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合理满足绿色建筑融资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从雄安新区实际出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结合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建筑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完善机制,防范风险。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加强对绿色建筑和绿色信贷认定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绿色建筑贷款违约风险。防止出现绿色建筑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近零能耗建筑、绿色星级建筑将获重点支持

《办法》提出,绿色建筑信贷重点支持领域为近零能耗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物流绿色仓储、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施工、建筑节能服务等属于绿色建筑范畴的项目。

近零能耗建筑是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并提高人们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质量,更是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舒适生活的需求,包括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

关于绿色星级建筑,《办法》提出,新建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造,达到国家、省和雄安新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

据介绍,绿色建造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的建造全过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品质的建造方式,充分体现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总体特征,应符合国家绿色建造相关标准。

下一步,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将联合新区规建、改发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与新区发展相匹配的绿色信贷支持体系,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优化符合绿色建筑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建筑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形成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合力,助力雄安新区“绿色之城”加速建设发展。(河北日报记者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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