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正负面清单发布

列出“正面清单”6大类74项、 “负面清单”7大类72项

河北日报讯(记者田恬)日前,《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发布,列出“正面清单”6大类74项、“负面清单”7大类72项,对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提出正面风貌指引要求,明确负面风貌要素清单。

此次发布的《清单》,正负面清单均针对雄安新区建筑布局、居住类、商业办公类、公服设施及公共空间类、基础设施类、图纸表达等城市建筑风貌设计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其中,正面清单要求,沿街建筑设计,色调、格调、屋顶设计要协调和美观,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在符合规划限高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整合,建筑密度不宜过大,留出空间设计绿地和公园,建筑布局做到疏密有致,营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空间。居住类建筑立面要素应继承和发展地域特点,窗墙比例需适宜、尺度协调,注重从保温、采光等适应气候条件的角度出发进行设计。商业街区布局应疏密有致,有空间节奏的变化,增强空间的趣味性。因地制宜搞好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设计,体现美感、增加灵动、彰显活力,确保一个学校一个精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与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结合起来,设计建成地下或半地下式。各个片区设计成果要包含区位图、鸟瞰图,能够体现各片区功能、每栋楼的造型以及商业街区、风情街区风貌和重点建筑单体的设计效果。

负面清单要求,一个区域相同建筑原则不超过两座,在色调和造型上防止雷同。居住单元不搞合围式建筑,不搞骑楼式建筑,不搞玻璃幕墙,沿街住宅楼不搞底商;安置房不搞联排、叠拼。商业街区方面,转角建筑颜色要避免差异太大,在确保适当识别基础上,做到相对协调。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在产业功能区布局,防止接送学生导致交通拥堵。市政道路、地面层下沉空间和公共场所原则上不采用纯玻璃栏杆,确保安全、便于清洁。鸟瞰图和单体建筑设计的色调、格调等要严格保持一致,防止形成“两张皮”。

据悉,《清单》的出台将持续统筹优化雄安新区的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对城市景观风貌、公共空间、建筑形态等方面进行设计指引要求,推动构建舒适宜人、空间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新型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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