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为有效提升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日前,沧州市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

据统计,目前沧州市中心城区包括沧县、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5万余辆,其中违规车辆4万余辆,占比超过80%,这些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已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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