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方便群众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对我市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进行了更新,共设置采样点668个。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采样点104个,乡镇卫生院采样点241个,村卫生室采样点4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样点82个,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点2个,便民采样点122个,流动采样点70个。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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