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被告人以卖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有的被告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致他人感染,有的被告人生产不合格医用器材……亳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多起妨害新冠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空手套白狼 网上卖口罩

日前,亳州中院审结一起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

新冠疫情发生后,谯城男子刘某某就想在网上假装卖口罩“捞一笔”,他让其网友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江某某看到信息后,联系上了刘某某。

见有人上钩,刘某某专门拍摄了一段口罩的视频,让江某某相信自己是口罩生产商。后江某某先后9次向刘某某转账共计93460元。

转钱之后,江某某一直催他发货,刘某某就给江某某发了一些儿童玩具,并把快递单号发给了对方。江某某收货后,发现是玩具而不是口罩,要去找刘某某,刘某某看瞒不住了,就不再接听江某某的电话。

经查,骗取的钱财被刘某某和同伙以赌博、给主播刷礼物等方式挥霍一空。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江某某93460元。

刘某某不服,向亳州中院提出上诉。亳州中院对刘某某该部分犯罪行为维持一审判决。

和刘某某一样,谯城男子徐某某也是想趁着疫情多赚点钱,其犯罪手法和刘某某如出一辙。

利用快手直播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徐某某发布出售口罩信息,谎称其经营口罩生意,向何某某、张某某等21名被害人索要货款或者定金,涉案价值89508元。实际上徐某某并未经营口罩,也并未发货。

法院以犯诈骗罪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隐瞒疫区史 多人被感染

除了以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外,还有的被告人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导致多人被感染或者是隔离,同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蒙城居民王某的女儿有疫区旅行史,王某不仅不主动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在社区干部询问时,还刻意隐瞒。她自己在反复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就诊时,也未按照规定到专门的发热门诊而是直接到普通发热门诊就诊。医院检查发现王某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随即对其进行隔离,期间王某还通过微信要求女儿隐瞒返回蒙城后的活动轨迹和与他人接触史。

经查,王某的接触者郑某某被确诊新冠病例,郑某某的接触者褚某、王某的接触者王某轩被确诊新冠病例,四名确诊者的112名接触人员先后被集中医学隔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所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王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这些事别做 否则要受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我们大家要高度配合防疫工作,帮忙不添乱,不要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必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判刑等相应法律制裁。”亳州中院刑二庭庭长张秀远说。

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伤医犯罪,制假售假犯罪,哄抬物价犯罪,诈骗、聚众哄抢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我们还审理过生产不合格口罩的案件,依照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张秀远介绍,值得大家注意的还有造谣传谣犯罪,“有些人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进行传播,或者是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还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法官介绍,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和身份登记的;经过疫情防控卡点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的;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等等。

李锦文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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