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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阜阳市已于近期启动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查清、“一地一策”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并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力争明年底前,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增长10%以上。
一方面,土地、厂房闲置或利用低效,另一方面,项目找不到合适地块“落户”,“土地资源紧缺与低效闲置并存”的现实问题不同程度影响着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我市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对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开展全域治理攻坚行动,“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力争通过集中攻坚,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均下降率达到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增长10%以上、工业低效用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0、工业用地地均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
具体工作中,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我市将分类处置。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的,各地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供地进度;对已征收但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快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限期满足供地条件。
对闲置土地,予以清理处置。各地将及时采取帮扶、约谈、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缴纳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后,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拒不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针对工业低效土地,加速“腾笼换鸟”。对可以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收回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对纳入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进行项目嫁接,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我市还将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同一宗土地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集中攻坚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我市将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引入增量,把低效闲置用地“腾”出来,将优质项目“装”进去,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 徐风光 实习生 芮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