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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芜湖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民生,我市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力度,现已出台了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的政策,为我市符合条件的2.34万家单位缓缴3个月的相关费用。

据悉,缓缴政策适用于所有参加芜湖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缓缴2022年8月至10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并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该政策免申即享,市医保局已会同统计局、税务局核定了相关企业名单,在业务系统中统一标识并生成缴费计划,帮助企业快享尽享政策红利。缓缴期间,企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影响“应享尽享”,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同时政策灵活,可加入可退出。新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参保单位,可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反之,若符合政策的企业不愿进行缓缴,也可提出退出申请。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程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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