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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禁放工作,芜湖公安采取巡查、检查、宣传等防控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运输、存储、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日前,我市公安机关陆续查处了一批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对违禁燃放行为也及时依法采取措施。
1月2日,芜湖市公安局三山经开区分局峨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澛港大桥附近江埂边时,发现有人在此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发了草坪火情。民警立即联合闻讯赶来的消防人员灭火。因救援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将两名违法嫌疑人宇某某、姚某带回所内调查。经询问,宇某某、姚某对于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宇某某、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宇某某、姚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心存侥幸为牟利的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继续不遗余力地查处打击。1月2日,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对辖区某广场巡逻检查时发现,摊主张某某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存储、买卖烟花爆竹,当场查处储存烟花爆竹2000余支,张某某对其本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组织警力在中山路步行街商圈开展禁放巡逻宣传。晚8时许,民警在步行街巡逻检查时发现一私自销售烟花临时摊点。民警现场取证后进行查处,并对嫌疑人汪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为了建设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城市安宁的美丽芜湖,请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市禁放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