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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建筑垃圾,不仅违法违规,还严重损害城市人居环境。近日,南陵城管查处一起路边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南陵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南陵县籍山镇弋江大道与籍山大道交叉口南侧300米处,发现有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工人往道路旁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勘察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芜湖一建筑劳务企业为该路段的绿化工程劳务分包公司,该公司近日在该路段进行绿化补植作业并将施工产生的塑料袋、编织袋、塑料花盆等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道路两侧边坡上。经现场勘验,倾倒的建筑垃圾约4立方米,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城管部门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企业将擅自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路边恢复原样。
针对此类案件,城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美好城市环境品质。
大江晚报 胡芳 钱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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