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涉及四大领域的19条具体举措,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

新出台的方案列出优化提升重点任务涉及四大领域,包括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共19条具体举措。

该方案提出,浙江省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一业一证”“多业一证”审批模式。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适时清理不当的地方准入限制。

同时,发挥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实现移动端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等相关资产信息。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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