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由聘用合同约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对撕番出手。近年来,明星及粉丝之间就署名问题没完没了地发生争议,这使得撕番仿佛成为影视圈难以轻易摆脱的一个漩涡,在令影视剧承受争议与伤害的同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看似是通过撕番为自身赚得更多资源与热度,实际上也给各方带来负面影响。随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手规范演职人员署名,市场也将得到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生态。
撕番从暗处走到明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12月22日在官网公示的《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行业标准,对演职人员的署名提出明确规则。
《规范》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必须依法依规署名,构建良好的作品署名秩序。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未直接参与艺术创作的辅助工作人员不在片尾署名。片头、片尾署名分别依据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署名,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形成清晰、有序的署名规则。
近年来,多部影视剧陷入撕番争议。如当下正在热播的影视剧《风起洛阳》,此前便曾在公布主演阵容、招商图、宣传海报时,在粉丝之间引发番位之争。除此以外,《青簪行》《张公案》等多部影视剧,同样也一度出现撕番风波,甚至相关剧集一有风吹草动,一场新的撕番便会再次掀起,持续不断。
制片人孙迪表示,虽然很多人觉得撕番是近段时间才频频发生的现象,但早在很多年前,自流量明星出现后,撕番事件便开始增加,并从原先在暗处撕番走到明面,这背后也离不开想要借助流量的影响力从项目中获得更多好处的想法。
这一观点也得到导演黄志勇的认同,“流量艺人的运营操作模式便是在打下流量基础后,以流量作为艺人立足市场的基础,也是谋求更多利益的武器。同时,流量艺人常与粉丝走得更近,在这种情况下,粉丝的情绪也更容易被带动,若借此引发舆论,这其实也可算是一种要挟的手段”。
目的不在戏份在宣发资源
每次撕番事件一经出现,便往往会在影视圈及网络上引发不小的争议。据业内人士透露,撕番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且做出该行为的艺人或经纪公司、粉丝等不同方面,必然会想要通过撕番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表面上看,撕番撕的是番位,是演员在剧中的戏份,但其真实目的却不一定是为了增加戏份。
“每个演员出演什么角色,该角色在剧中有多少戏份,并不是演员能轻易改变的事情,而是制片方、主创团队经过缜密考虑后做出的决定。若出现演员撕番事件,他们瞄向的也不是增加自己的戏份,而是试图通过撕番来争夺更多的宣发资源。”影评人刘贺如是说。
观察至今出现的撕番事件可以发现,撕番发生的时间较少在项目筹备前期、选择演员的阶段,而是经常出现在宣传环节,如项目基本确定后进行前期推广,抑或是中间拍摄阶段发布部分宣传物料、后期定档及开播进行的一系列密切宣发过程等。
与此同时,引发撕番事件的由头更多是公开平台上作品介绍中演员名字的先后顺序,宣传海报中演员的排列、位置的高低,以及发布会上每位演员的站位、介绍的先后,包括《张公案》《青簪行》在内的影视剧,撕番的由头均来自于此。
孙迪表示,从以上情形就能看出,撕番事件的真正目的在于为演员争夺更多宣传资源,如果过早进行撕番,可能会彻底失去这个角色,剧组重新选择其他演员,因此每次撕番也是在寻找不同且合适的时机,从而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曝光度和后期剧集方更多宣传比重。虽然这从经纪的角度可以认为是让旗下艺人获得更高的流量,以拓展其他合作,但撕番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是能够轻易承受的。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随着更多撕番事件的发生,争议也愈发激烈,尤其是主创层面,更是对撕番行为感到排斥。“撕番或许能为艺人带来更高的关注度,但是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所承受的是争议。且现阶段国内对影视剧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出现争议,可能会影响到后期作品的发行,甚至是无缘再与观众见面,这对于主创团队而言,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打击。”孙迪如是说道。
不只是主创团队和作品本身会在撕番事件中受到伤害,演员艺人自身通过撕番在获得曝光度的同时,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刘贺表示,虽然不否认有部分剧组或影视公司想要借助艺人的流量,让作品获得更高的关注度和市场影响力,出现撕番行为后,也不会强硬地干涉影视剧项目的操作,但假若撕番事件的争议无法消退,自身艺人的形象也在受到伤害,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还有可能会因为这一次事件导致后续没有其他的作品愿意邀请出演,相当于断送了未来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影视制作公司与视频网站也多次倡议规范艺人番位排名权,且早在两年前,三大视频网站和六家影视制作公司便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联合倡议》时,便提到“加强演职人员在薪酬、排名、待遇等方面的管理,坚决抵制攀比之风,坚决维护投资方、制片方合法权益,艺人番位排名权、演职人员选择决定权应由投资方、制片方依法依规依合约确定,任何人不得对此提出无理要求、强制性要求,干扰正常创作”。
在黄志勇看来,演员的本职就是演好每一个角色,这是工作职责,而戏份、角色在剧中的重量则是主创团队根据剧集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进行的判断,每个人应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随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演职人员的署名进一步规范,将对市场产生引导作用,并通过强化监管还市场一片清朗。(作者:郑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