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驾,您帮我看看这牛奶的生产日期在哪儿?是几号生产的?字儿太小我看不清……”你逛超市时是否遇到过老年人这样的求助?是否看到过带着放大镜购物的老年人?作为线下实体百货消费的“主力”,不少老年人购物特别是购买食品类商品时,部分预包装商品上难以辨认的食品标签成了他们选购商品的绊脚石。
老人遇到的难辨食品标签“真容”的情况很普遍,不是老年人眼神不好,而是企业的狡猾,是对消费者打食品保质期“模糊战”。这样的“模糊战”类型多样:有的生产日期虽有固定区域但很难辨别,原因是颜色过浅或者因与包装背景图案反差小;有的商品因背景图案“太花”,致使生产日期不明显;有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位置宽泛,寻找起来也很费工夫,有些生产日期的字体方向也是歪歪扭扭的,给消费者增加了不少难度;还有的,“袖珍小字”考眼力,“字海”茫茫重点难辨;还有的关键信息被遮挡,捆绑销售有“陷阱”;等等。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商家之所以打这种“模糊战”就是妄想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
商家谋利,无可非议。但是,应该光明正大,应该取财有道,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食品保质期,应该大大方方地闪亮在消费者眼前,这是自信的表现,这是对消费者尊重的折射。越是躲藏,越是打模糊战,越说明你心虚,越说明你不自信,越看出你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市场竞争,应该靠质量,靠信誉,靠阳光力量,不应该靠狡猾,靠阴谋,靠灰色能量。
“保质期”难辨“真容”的背后也有我们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强力的原因。比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提出,食品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安全法》第67条也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9项内容。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但没有对此作出更加明晰的规定,此外,对于标签文字和包装底色相近、无法识别的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很显然,这种漏洞让企业找到了空子可钻。法律法规健全起来,完善起来,迫在眉睫。
消费者权益至上,消费者关心至上,这应该是诚信企业的必须坚守。一个小小的食品标签,折射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当然,这种负责的态度不能光靠企业自觉,更需要我们的制度法规保障督促。别让“保质期”难辨“真容”,让“保质期”闪亮在消费者面前,是企业担当,是监管使命。
(作者:云海众声团队 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