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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受到众多年轻消费者的喜爱,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性。为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连日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进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检查中,已排查出产品检验报告无效、企业经营资质无效等风险隐患点,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重点检查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经注册的内容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等。目前我市已接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检测平台移送线索一起,并已立案查处。
据介绍,消费者在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含网络商铺)选择购买。选购时,应该仔细查阅产品标签、说明书,确认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凭证。进口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配戴时,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如配戴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配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无证经营行为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可及时拨打“12315”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来源:芜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