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谯城区人民法院消息,12月13日上午,亳州谯城法院采取“远程庭审”方式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然等人涉恶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0月以来,孙某然、宋某以请客吃饭、喝酒、给零花钱、帮小弟出头等方式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段某奇、关某浩、宋某扬、钱某浩、李某、赵某旺、武某、屈某龙、纪某杰、张某睿(13周岁)、 王某(15周岁)、 李某哲(14周岁)等人,通过有组织的实施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逐渐形成以孙某然、宋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 欺压百姓, 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充分发表质证意见,鉴于本案被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继续庭审,择日宣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