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近期获表决通过的《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该《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为广东的革命遗址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

据广东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广东革命遗址涵盖的时间长、范围广。广东的革命遗址所属时间起自鸦片战争,止于改革开放时期,是全国范围内时间跨度最长的省份。广东省是近现代革命的策源地和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革命遗址、遗迹遍布全省各地,内容涉及革命、建设、改革的全时段全领域。革命遗址的范围包括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具有纪念意义的历史建筑等。二是强调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主管部门分工。《条例》明确了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保护原则。三是建立革命遗址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四是明确规定保护管理人制度。《条例》规定,保护管理人按照革命遗址的产权归属确定:国有革命遗址,其使用权人为保护管理人;非国有革命遗址,其所有权人为保护管理人;革命遗址所有权不明确的,可以与使用权人协商确定保护管理人;无法确定保护管理人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保护管理人。五是突出革命遗址的传承运用。《条例》设合理利用专章,通过规划引领、对外开放、场馆建设、陈列展览、研究整理、文化宣传、教育培训、红色旅游等方式拓宽传承运用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增强革命遗址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青少年教育的支柱作用。(记者 李竹 通讯员 粤文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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