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通告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严密组织“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通告中也进一步明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是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都包含在内。

笔者在某个产酒大省调研时发现,有部分白酒经销商的货架上印有“特需专供”字样,几种白酒的外包装用军徽或军队字样呈现。

早在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便下发了《关于严禁利用军队、武警部队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和保留的企业,其名称中一律不准带有军队、武警部队番号、代号和“国防”“八一”等特定含义字样。

但是,在高利润的诱惑下,还是有一些白酒企业铤而走险,利用军队特供的噱头生产牟利,恶意注册“军”字商标,更有甚者,一些白酒企业违法违规、造假冒充军酒或用“军”字商标、打“擦边球”进行宣传,虚假地成为所谓的“军酒”,在市场上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企查查数据显示,“军”相关的酒类商标已被很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以“军”为关键词,在第33类(酒类)商标中能搜索到6554个,其中商标无效2848个,有效注册1793个,注册申请中1122个,其余多数商标注册申请均被驳回;在第32类(啤酒饮料)商标中能搜索到8151个,其中商标无效3393个,有效注册2581个,注册申请中1312个,其余多数商标注册申请均被驳回。

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第33类(酒类)商标共提交了1630件商标注册申请,第32类(啤酒饮料)商标共提交了288件商标注册申请。酒类商标中最早注册的商标可追溯至1989年,但1989年那家企业的“军星”商标目前已处于无效状态。

众所周知,近年来白酒市场竞争加剧,加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宣传效率不断提升,使得一部分白酒企业在营销上采用投机行为,为了短期的利益,做一些博取眼球的营销行为,但恶意、虚假以“军”字商标牟利、侵权就万万不可了。用“军”字做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这不仅是对军人不敬,损害军队声誉形象,更是对白酒行业风气的破坏。可以说,这份通告为那些白酒企业敲响了警钟。

笔者认为,白酒企业品牌建设需要靠企业本身,品牌是经营的根本,企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品牌建设,而品牌建设更需要放眼长期。品牌需要市场与用户来检验,赢得人心需要用户的高度信任,广告、宣传、市场占有率等都不能从本质上象征品牌。能够从本质上象征品牌的,唯有品德与品质,前者是令消费者信任的根本,后者是令消费者信任的基础。

“军”字的禁用,警示了广大白酒企业家,在重视产品品质的同时,企业应提早谋划品牌及定位转型,采取正规传播方式,创新推广举措,强化法律意识,这些远比依靠短期投机、依靠打“擦边球”攫取利益更为长远。放眼长期做好品牌建设,为酒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才是做出好品牌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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