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网络舆论,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互联网生活苦“算法”久矣,呼吁算法“向上向善”也早已是社会共识。如今,互联网平台算法的“精准推送”早已不再是什么秘密:精准的用户画像、针对性的内容服务,大数据加持之下更加便利性的服务……我们的个人行为被归于算法的意志,即使感受到了“无形的大手”,却无法揭开其黑箱。更可怕的是久而久之,我们会丧失对于算法的警惕——多了解我一点也没关系,只要提供让我舒适的内容就足够了。
使用习惯带来的惰性,虽让我们享受着“技术的春天”带来的福利,却无形之中被收割更多。服务类平台的“杀熟”屡见不鲜,在培养起用户后毫不留情地收割“韭菜”;反复描绘的“用户画像”使我们逐渐在互联网上“裸奔”;而在互联网平台逐渐成为公共讨论的空间之时,算法搭载着海量真假难辨、立场纷繁复杂的言论,逐渐成为悬挂在社会公共空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真理愈辩愈明,重大的公共事件在舆论推动下走向明朗,社会公共体系得到完善,这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在当下这个风险与不确定性剧增、信息渠道多样且内容过载的时代,被算法反复加持的往往不是理智的探讨之声,而是极端的言论、情绪化的立场。人是感性的动物,标题党、震惊体式的言论总是能够第一时间刺激我们的眼球、调动我们的情绪和感官。“算法为王”的时代本质上是“流量为王”,而流量的背后,是各主体对于利益的无底线攫取。
几乎所有人都会选择从不同的平台上获取信息,但信息的管理和推送是在平台意志的加持之下的。从发布到审核到算法的助推,说夸张点,我们所窥得的信息是由平台筛选、编织造就的。对于算法的警惕,任何时候都不应缺席。
从本质上说,算法是大数据和技术的运作,是商业运作的秘密和知识产权。但是由算法推荐的内容却有天然的大众传播属性,我们需要内容来了解世界的变动、满足个人的生存发展需求,而个人又是构成社会的分子。从这种角度审视,算法担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且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强调,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依法进行安全备案和评估。这一规定的实行将进一步遏制算法加持下网络空间的舆论极化和对立现象,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除却对于算法的监督和规范,作为算法使用者的我们,也应当审慎凝思。科瓦奇和罗森斯蒂尔《真相》一书中提到,公众可以通过“怀疑性认知方式”的“六步法”去分辨信息的真伪。当你深陷信息海洋,不妨多问自己几个问题:信息完整吗?信源从哪来?证据何在?还有什么信息等待确认?可以多观察,但不要去轻信。(贾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