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21-2022采暖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4时。

各区、全市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全力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天津日报记者 苏晓梅 曲晴 津云新闻记者 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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