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民营企业数量一直占据全市市场主体的95%以上,贡献全市过半GDP,成为中山产业经济的“主力军”。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了让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中山市工商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问题反馈工作机制。

“进一步畅通企业家申请检察监督的渠道,由中山市工商联统一收集涉及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重点收集民营企业主涉法涉诉申诉控告、法律咨询、对检察工作的具体需求等,登记后立即转送市检察院。”中山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任人介绍说,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或线索,及时向市检察院反映或移交,检察机关优先受理工商联反映的司法诉求,依法办理,及时答复。

对于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山市工商联及时收集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律协等单位反映,做好预警和应对工作,切实提升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防御能力。2021年开展检察机关进企业现场释法活动,中山市工商联定期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风险,开展8次联席会议。

与此同时,中山市工商联加强与检察机关、市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共享,形成调解合力:

——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其中民事部分适用调解、和解的,邀请行业商会或行业调解组织调解,中山市工商联及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搞好衔接,一体联动。

——中山市工商联及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调处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对于其中的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察人员提供专业支持、参与共同研判。

——中山市工商联联合市检察院,在工商联成立了广东首个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办公室并设立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在中山市湖南、浙江、江西等商会设立6个“非公有制经济检察工作联络点”,畅通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渠道,建立涉民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跟踪问效、依法规范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已成立中山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经中山市司法局规范各调解组织,市工商联(总商会)及各商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共23个。

值得一提的是,中山市司法局注重调解工作效果结果的经费保障,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出台了中山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中山市工商联系统各调解组织均适用此办法,商会每成功调解一件案件,均得到补贴,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实现23个调解组织经费保障全覆盖。

同时,中山市工商联每年也投入财政经费近30万元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工商联与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和信息技术,创新普法教育手段和形式,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宣讲、发放检察服务指南等形式,开展送法入企业入商会活动,开展了10余场法律“三进”系列活动,还免费为近500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发布“民企护航”系列法律宣传小视频50多期,并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全市30多家商(协)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与市司法局联合,分别在神湾镇工商联(商会)、港口镇工商联(商会)打造首批公共法律服务新品牌——“商会公共法律服务驿站”,联通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为商(协)会会员线上解答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法律咨询、指引、导办等服务。南头镇工商联(商会)等5家商协会成功申报为广东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示范点。引导民营企业家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问题,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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