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确定了新的目标。
多年来,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开拓农村市场,为农民提供安全放心、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新的形势下,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重点,要逐步转移到促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上来。
一、充分发挥平台经济扩大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
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要双向促进。但在实践中,后者在规模上远不及预期。
究其原因,一是作为采购主体的大型连锁企业,主要根据销地市场的需求下单购买,大量农产品没有被纳入采购范围;二是连锁企业对农产品的标准、规格、数量等都有严格要求,只有为数不多的专业合作组织符合要求,很多农民被排除在外。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发展平台经济当作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新的增长点,“电子商务进乡村”工作的重要内容。降低平台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广大农民通过平台提供的信息、广告和物流服务,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农产品。创新流通模式,积极探索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努力增加产品的文化、乡情等内涵,提高附加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的要求,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
二、加速产地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增产增收
生鲜农产品易腐烂变质,对储存、运输环境的要求很高,在冷链物流设施不足的情况下,生鲜农产品必然被大量损耗,严重影响农民收入。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必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产地冷链物流设施是最薄弱的环节。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这是一项艰巨而又迫切的任务。
首先,要在生鲜农产品产地建设一定规模的预冷库。根据实践经验,经过预冷的农产品储存时间明显延长,并保持良好的口感和新鲜度。依托预冷设施,不仅可以避免农产品腐烂变质造成的损失,而且可以控制、调节上市时间,获取良好的市场收益。
其次,要保障农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冷链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经营,分享增值收入。有些流通企业在产地建设冷链设施,只是解决了农民的卖难问题,冷藏后淡季销售的增值收入全归企业,农民无法分享。这种情况需有所改变,要允许农民个人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参股。对于资金匮乏的农民,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支持。
最后,政府财政要予以支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属于流通基础设施范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都应该予以支持。笔者曾在日本考察过一个农村加工中心,包括两条分拣传送带,几十平方米的预冷仓库。该设施建设费用中,中央和市、町、村政府的补助金占98%。国情不同,补助比例要因地制宜,但支持是必须的。
三、发挥大型商业(平台)的龙头优势,引导、支持产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传统商业企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方式,主要是采购蔬菜、水果、杂粮、调料等初级农产品。伴随着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转移,商业企业也要逐步下沉供应链,延伸产业链,引导、支持产地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发展,增加采购加工品、半成品的比重。
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也有利于商业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总结目前部分商业企业(平台)的做法,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在产地投资或参股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全部收购,纳入企业网络销售范围。二是同产地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合同,指导企业改良设备、完善工艺、提高质量。三是推出“淘宝村”模式,平台向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并为产品销售提供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