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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假期后首日,一名刚刚取得驾驶证仅10天的18岁男青年因醉酒驾驶被交警依法查处。面对其醉驾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即将承担刑事责任和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等严重后果,男子后悔莫及。

.28日早5时30分许,交警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在新泰路沿线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驾驶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年仅18岁,10日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严重法律后果,这名男青年十分懊悔。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这意味着,等待这名醉驾男子的,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伴随一生的犯罪前科,且驾驶证也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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