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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灌白酒当麻醉药”“用老虎钳子拔牙”,这些小品中的滑稽段子其实来源于生活。近日,本市津南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涉事人员因无证行医被处罚。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法人员在对某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设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有假牙、打磨机及医疗器材,后方椅子上有一名患者正在接受治疗,旁边的小车上放有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及注射器。

.检查中,行医人员万某无法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书。执法人员经调查,认为万某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开展诊疗的行为应予处罚,在履行了行政程序后作出处罚决定书,决定予以没收药品器械1箱并处以罚款。

.因万某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津南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处罚决定书具有合法性,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近3年,涉医疗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频发,具体包括无证验配角膜塑形镜、无证实施医美手术、无证开展针灸拔罐治疗、门诊部无证经营等情形,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贪图价格便宜,勿盲目相信“祖传偏方”“江湖神医”,应前往持证经营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或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政机关将给予处罚。违法行为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还将面临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人民法院将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享受合法、安全的医疗服务提供法治保障。(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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