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市社保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5月20日起已对2022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79.97万余家参保单位发放了稳岗返还资金,共计约7.97亿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相关政策一落地,市社保局就积极着手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目前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政务短信、“社保单位服务网页”等渠道,详细告知了政策和业务办理有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让政策便捷地惠及到参保单位,市社保局迅速开发信息系统,对系统中参保单位的性质、缴费台账、裁员领金等多个申请条件进行判断比对,免申请受理了符合受理条件的81万家参保单位的稳岗返还业务,并提前与国资、环保、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获取共享数据,按规定对提供的“黑名单”、非正常经营、环保严重违法失信、“僵尸企业”等数据进行了比对。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80余万家参保单位进行了社会公示。

为了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我市今年加大力度调整优化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新政策规定除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外,将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都纳入了稳岗返还范畴参照实施。同时返还标准调整,新政策规定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高至90%。

据透露,稳岗返还发放标准涉及企业划型,但目前上年度企业类型名单尚未发布,为尽快将稳岗资金发放到位,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经上级部门同意,市社保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的标准先行发放了首批稳岗返还资金,待上年度企业类型名单发布后,再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按规定补足应返还资金。(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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